政府重新开放7种商品的矿物原料出口龙头。该政策被认为与矿物下游计划适得其反。
该开放矿物原料出口的政策是参考编号46.K/MB.04/MEM.B/2021能源和矿物资源(ESDM)部长法规,该法规规定了在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大流行期间向国外销售金属矿物的建议。
然后,该政策辅以矿物和煤炭总局局长利德宛(Ridwan Djamaludin)的通函。在该信中有铜精矿,铁精矿,铅精矿,锌精矿,锰精矿,以及铝矾土的出口有所放松。
对于未达到精炼最低限量的镍商品,则没有获得向国外销售的建议。能源和矿物资源部矿物总局矿产开发总监苏庚(Sugeng Mujianto)称,“有效期为一年。
”能源和矿物资源部确保该政策不会干扰冶炼厂项目。矿物和煤炭总局称,“提供矿产品出口激励措施并不能消除公司继续在国内建造冶炼厂的义务Amman Mineral Nusa Tenggara 公司企业传播负责人Kartika Oktaviana称,Amman公司始终致力于实现政府确定的目标。
“我们制定的出口计划仍然依赖于最佳运行,并确保冶炼厂的建设过程正常进行。”Jasa Utama Capital 证券分析师Chris Apriliony评估,矿物原料出口增加的影响不太明显。
这是因为除了铜以外,开放出口矿物原料的龙头不太大的缘故。他说,“对于铜,当然对金矿开采公司有重大影响,考虑到金矿中的铜含量相当高。” Chris亦称,该法规帮助矿物原料生产商出售低于最小提纯阀值的精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