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印度尼西亚银行(央行/BI)和日本财务省已开始实施鼓励使用日元和盾币当地货币的框架,以解决我国和日本之间的双边贸易和直接投资。
该框架是根据我国央行与日本财务省于2019年12月5日签署的谅解备忘录而制定的。
在其官方声明中,中央银行称该倡议是为了鼓励两国在贸易交易和直接投资中广泛使用当地货币。
央行称,该框架的实施是加强我国央行与日本财务省之间金融合作努力的重要里程碑。
此外,该框架亦包括鼓励盾币和日元货币之间的交易中使用直接报价(direct quotation)。
然后,放宽某些规定,以鼓励在结算我国和日本之间的贸易和直接投资时使用当地货币。
为支持该框架的运营,我国央行与日本财务省已经指定了各自国家的数家银行作为跨货币交易商(ACCD)。
在我国被指定的7家银行包括MUFG银行雅加达分行,BTPN银行, 中亚银行(BCA),万自立银行(Mandiri),Mizuho银行(印尼),印尼国家银行(BNI),和印尼人民银行(BR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