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经济统筹部长达尔敏(Darmin Nasution)宣称,政府即将实施税收赦免措施,因此必须准备一系列相关的机制和指示器, 以接纳税收赦免措施申请人从国外回收的庞大资金。
达尔敏4月26日在雅加达经济统筹部大厦说:“实施税收赦免措施必须配合相关的机制和指示器,使到申请人能把存放在国外资产或资金顺利转移国内,而且无须先兑换为印尼盾,免得节外生枝或出现令人不愉快的现象。”
较早时,央行曾说,政府一旦实施税收赦免措施,将获得的当期增加的税收约为45.7万亿盾,更要注意的是虽然印尼国民存放在国外的资产预估为1000万亿至2000万亿盾,但实际返回国内的资金仅为560万亿盾。
达尔敏阐明,实施税收赦免措施时若能配合适当的短期投资机制,可以发挥资金回收的实效。他说:“例如,申请人可以把存放在国外的资金购买自己中意的印尼基础设施和工业建设有价证券或国家债券。”
如所周知,政府与国会正在商讨税收赦免措施法案,根据时下媒体所流传的信息,此法案除了规定申请人必须在1年之内申报所有在外的资产,而且越早报告将取得更多的优惠,也将规定申请人从国外取回的资金可以收购至少为期3年的国家债券或国企债券。
至于申请人如何收购国债证券或国企债券,财政部也将在近期公布有关的技术落实。 (dayat/guoj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