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长:击沉非法捕鱼渔船没错

但也可通过司法程序收为国家资产发挥更大作用

财长丝丽·穆丽亚妮(Sri Mulyani Indrawati)表示,由国家通过司法程序没收的物资可以成为国家资产,比如政府没收的非法捕鱼的外国渔船等都可以成为国家资产,发挥更大作用。

穆丽亚妮1月10日晚间在雅加达出席国家资产管理机构(LMAN)成立纪念会说:“基本上如有充公的物资,通过正式的司法程序就可以收为国有资产。”

在这期间,海洋与渔业部长苏茜(Susi Pudjiastuti)实行严厉打击那些在我国经济海域非法盗窃海洋财富的外国渔船。但在另一方面,佐科维总统认为那些充公的外国渔船对民众来说是有用处。

穆丽亚妮称,海洋部长苏茜与佐科维总统两者的观点可互相配合变为良好的运营方式,不论监督和严厉处罚,或者利用收为国有的外国渔船,两者有促进经济发展的异曲同工效果。她说:“虽然上述充公的外国渔船,不能像其它的国家资产那样由LMAN管理。”

此前,佐科维总统曾声言,他支持海事建设与资源统筹部长卢虎(Luhut Binsar Pandjaitan)或苏茜部长的决定。佐科维总统认为击沉盗窃我国海鱼的外国渔船的事实,显示出我国政府对打击非法捕鱼的明确态度。然而他强调,今年政府要提高渔产出口量。

佐科维总统说:“我告诉苏茜部长,现在要关注的是渔产加工业的发展,因我们的出口量下降,因此主要是必须推动渔产出口套汇价值。”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