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力企业公司(PLN)同9家 可再生能源电力 发展商签署总共64.065万千瓦电力买卖合同(PPA),该合同是在能源与矿务部长佐南和电力总署长安迪努尔沙曼见证下,于周四(18/11)在雅加达能源与矿和讨论哪个务部签署下。
佐南表明今年总共已3次签署可再生能源电力买卖合同,即2017年8月2日25.717 万 千 瓦 ,9 月 8 日29.14 万千瓦,和这次的64.065 万千瓦,总共118.922万千瓦,签署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共计69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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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南披露,政府承诺至2025年时可再生能源运用率在我国运用的综合能源中占23%。
佐南表明这次签署的电力买卖合同的发电厂分布爪哇、苏门答腊、苏拉威西和努沙登加拉,包括1座地热电厂、1座水电厂和7座小型水电厂,总发电量64.065万千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