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至1月3日 货车禁止驶入高速公路

【本报讯】   为防范发生严重堵车的现象,交通运输部陆路交通运输总司发布一项通函,禁止货运通行于高速公路,即2015年第48号通函。 该通函是关于货运车辆从2015年12月30日到2016年1月3日期间,禁止在高速公路通行。交通运输部陆路运输总司长佐戈·沙梭
诺12月26日周六声称,这举措当然会造成多方人士觉得不便,尤其是企业家。 佐戈指出,颁布这条例是为了避免在2015年圣诞节和2016年新年假期高峰时,发生车辆严重堵塞的现象。

佐戈12月26日晚在交通运输部办事处说:“我们呼吁要有拥有宽大的胸怀。如果我们不发布这通函,发生类似此前的情况(交通严重堵塞),肯定就无法难免了。”

在同样的场合中,国警交通警长尊德罗·基拉诺少将说,在通函还未发布(12月25日)之前,他已经要求陆路运输联合组织(Organda)协助警方向其成员广泛说明这条例。

尊德罗说:“先生,请你门的心底宽容,如果货运在这段漫长的假期经过道路,情况是很严峻的,我已经提出了,并且将转告陆路运输联合组织的成员。” 接下来在《2015年第48号通函》的第2点规定,禁止通行的货车,其中是运载建材的货车、平板货车、货运拖车、集装箱货车以及两轴以上的货车。(松鹤译)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