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星洲日报 雪兰莪·雪邦30日讯】越南与印尼女子涉嫌毒杀朝鲜领导人金正恩的兄长金正男一案,将移交沙亚南高庭审理,但被告的辩护律师申诉还未获得被告在机场的闭路电视画面。
法官哈里山批准主控官依斯干达副检察司援引刑事程度法典第177A条文,要求将此案移交高庭审理。
被告茜蒂艾莎 Siti Aisyah(25岁,印尼籍)的代表律师魏顺成及段氏香Doan Thi Huong(29岁,越南籍)的律师郑宝德,今日在庭上再次投诉,指他们前后多次提出请求,但至今仍未取得此案的关键文件。
有关文件包括在案发前,被告在吉隆坡国际机场进行恶作剧的闭路电视画面。
他说,辩方在今年3月20至4月7日期间致函控方及警方,要求取得重要的报告及闭路电视画面,并在4月13日向法庭作出投诉,但辩方当天只获得被告的口供书。[SHANGBAO/HIDAYA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