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搁置好一段时间之后,政府与国会方面再次为税收赦免措施展开讨 论 。 财 政 部 长 庞 邦 (Bambang Brodjonegoro)在这项会议上表示,政府要实施税收赦免措施,主要的是争取四项目的。
庞邦4月12日在雅加达国会大厦出席第十一委员会的工作会议时说:“政府要实施税收赦免措施的第一项目的,就是要印尼公民取回存放在国外的巨额资产。”
第二项目的是提高国家经济发展,提高经济增长率。庞邦说:“通过实施税收赦免措施,推动国人取回在外国的资产,把这些‘地下经济’激活成为强大的动力,推动国民经济更快发展,或者说让这些流落他乡的资金更有秩序、更有朝向性和更有积极性的发展。”
第三项目的是扎实国家税收基础,即是申请税收赦免的资产,将来能成为缴税来源。庞邦说:“为了这项目的,税务总署当然必须加强行政管理,因为税收赦免措施更着重将来所取得的国家利益。”
实施税收赦免措施的第四项目的就是取得当期的税收。庞邦说:“无可讳言,我们实施税收赦免措施将增大2016年度的国家税收。但我们要强调的是税收赦免 措施在今年只有一次进行,超出了预定的期限,或者说在明年或后年等,我们不会再宽恕逃税或避税者,税务总署将对不申请税收赦免的逃税或避税者履行更严厉的 措施。(guoji)
